因溶石治疗需要一定时间,故胆石症应处于静止期,不宜用于经常出现胆道症状或有新近发生过并发症者,如胰腺炎、胆囊炎,以及有肝脏疾病的临床或生化表现者。因为即使轻度的胆汁淤积亦将造成循环中胆汁增加,出现诸如瘙痒症之类的表现。
妊娠可增加胆汁饱和度和成石性,从而影响疗效,且胆石治疗也可影响胎儿,研究表明经胆酸治疗对罗猴的胎儿有潜在肝脏毒性,故应避免应用。口服避孕药亦会增加胆汁饱和过度,进行胆酸治疗时应尽量采取其他节育措施。
此外,肠道炎性疾病、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症、病理性肥胖、近期用过肝脏毒性的药物等不宜进行胆酸疗法。治疗期间如出现严重的胆道症状、黄疸、无功能胆囊或难以耐受的腹泻时应更换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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