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聂某醉酒后感觉一个同事不服他,持刀将对方扎死。经诊断,聂某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记者昨天获悉,聂某已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判处无期徒刑。(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起因
酒后和俩同事争吵
聂某现年51岁,案发前在西城区一家宾馆当厨师。2013年1月7日下午,他和两名同事一起在单位附近的饭馆吃饭,他自己喝了4两多白酒。下午4时许,他回到单位后看到几名同事在玩牌,他对其中一名同事说,“你对人够阴坏的”,两人随后吵了起来,被劝开。
聂某随后去更衣室。劝他的同事说,当时聂某情绪激动,从更衣柜拿出一把单刃尖刀,同事赶紧抢下放回更衣柜并锁上,将钥匙交给聂某。聂某火气看上去消了,两人一起下楼,准备到厨房上班。下楼时,聂某在楼梯口又和41岁的同事周某吵了起来。
聂某说,周某在楼梯口站着,他嫌周某挡他,用胳膊推了对方一下,周某骂了他一句,两人就吵了起来,被同事拉开。
>>诊断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
周某随后下楼去了地下一层厨师水房,聂某则回到更衣室拿刀。聂某走到水房门口看见周某。“他也看见我了,我感觉他好像不服我,就从怀里掏出刀扎了他。”聂某说。
同事证言称,聂某一句话都没说,上去就扎周某后腰两刀,大家赶紧上前制止。经抢救无效,周某于次日傍晚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受审时,聂某自称是老实人,要不是喝酒控制不住自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聂某被诊断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市二中院认为,聂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判决聂某赔偿死者家属4.6万余元。聂某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追访
酒前酒后判若两人
记者从司法鉴定意见书及了解此案的人士处得知,聂某喝酒已经二三十年,已经形成酒精依赖。不喝酒时,聂某看上去比较老实,给人善良温和的印象,但喝完酒就变得比较张扬、逻辑混乱、记忆力差,甚至出现幻觉,觉得有人要害他,还因此有伤害别人的冲动,在家里打过妻子。
据悉,聂某的家人也发现他在长时间酒精作用下,表现和正常人不一样,曾建议他去就医,但是他不认为自己有病,没去医院。